房主去世后,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要县对房产进行公证,说明自己对这套房子有处理权。那么房主去世后如何买卖呢?
一、房主去世后如何买卖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出售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办理继承需明确继承人是谁,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率>法定继承效率。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卖方出售房屋。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买卖的,流程有三步:明确继承人-继承公证-产权变更。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律效力>法定继承法律效力,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房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主去世后如何买卖
二、房主去世房产继承条件是怎样的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房主去世继承公证办理答疑
网友提问:
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律师回答:
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5、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